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发挥督导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发挥督导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武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叶桓忠
我市教育督导制度是1988年恢复、重建的。二十年来,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在邓小平教育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国家督导团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依法督导,逐步形成了具有武汉特色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近几年来,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教育督导如何适应法律政策环境发生的变化,如何履行督导职能,推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实践和理性思考。
一、树立大教育观,全面开展督政工作,促进城乡教育统筹,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1997年我市“两基”工作通过达标验收,基础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得到保障后,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要求越来越强烈。随着义务教育法的修订、颁布、实施,教育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都在发生变化,解决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提上议事日程。2000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进行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选武汉市教育先进区的重大决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教育先进区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1]248号)。2004年,市政府转发了《武汉市实施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和《武汉市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武政办[2004]135号)。
市督导室在实践中提出“突出创建,注重过程,构建机制,推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面向全体,调动所有区的积极性”的工作策略,按照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较为科学的评估工作规程。近年来,先后对6个区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工作中,强调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人民教育政府办”,从四个方面发挥督政机制的导向作用,即一是督促政府行为真正到位,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局面。要求各区进一步增强办好教育的责任感,把基础教育的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重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教育的发展,营造了重教兴教的社会氛围,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二是督促政府依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教育不断发展。要求区级财政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上来,把对教育的投入作为公共财政的重点优先予以安排。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教育的财政投入,严格落实“一保二控三监管”的方针,依法实现“三个增长”。三是督促政府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针对城乡 “二元结构”的市情,要求有关区政府将农村中小学校纳入区域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将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单独列项。特别要求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农村税费改革后,把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区财政按标准补贴到位,并积极筹措资金化解了“普九”债务。四是促进区域教育逐步实现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要求各区把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区域教育整体水平。保护每个孩子享受相对公平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资源的相对均衡和教育机会的相对公平。
为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我市启动了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选武汉市教育先进乡(镇)的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主要解决乡镇政府对教育工作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我们重点考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即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需要土地等,把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实情况列入乡镇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突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促进乡镇政府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通过积极引导,乡镇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发生变化,但是乡镇政府关心、支持、领导教育的责任没有变。二是财政投入渠道发生变化,但是乡镇政府按时拨付、积极支助、尽力帮助经费保障办法没有变。三是学校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但是乡镇政府维护学校安全,巩固教育发展成果的“三个确保”(即保学校安全、学生入学和学校巩固率)没有变。四是学校建设责任主体发生变化,但是乡镇政府适应学校发展,支持学校资源配置的政策没有变。2006年,经市政府同意,6个乡(镇)被授予为武汉市教育先进乡(镇)称号。
二、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督学工作,促进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面临新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教育督导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转型,根据多年来教育督导工作的实践积累和理性思考,我们主动提出了工作转型的思路和制度建设的框架。
在义务教育法修订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明确新时期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思想,引导学校增强发展意识、规范意识、效率意识和特色意识。根据时代精神和我市实际,我们提出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规范化、个性化发展”的新一轮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指导思想。工作中,把依法依规办学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点,要求学校遵循国家政策法令,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同时强化监督,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建立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使学校自觉成为“规范办学的示范”。
1.以国家政策为导向,谋划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与实施教育“十一五”规划相结合,与实施素质教育和规范办学行为相结合,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突出重点,全面规划,整体推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制定新时期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把中小学督导评估纳入区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各区根据规划对所辖中小学4年内有计划地进行一次办学水平区级综合督导评估,并按年度计划实施。中心城区对民办中小学校进行专项督导及联合视导,新城区把村小纳入督导评估范畴。
——确立新时期督导评估工作工作方针,即“6个坚持”,做好“3个服务”。“6个坚持”是坚持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促进规范办学;坚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坚持面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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